○從抄襲到漸進式創新 的確,是有這麼一句話:「The best ideas are usually stolen.」(最好的想法多半是偷來的。)那麼,抄襲,真的能算是創新嗎?如果百分之百抄襲,而對方的點子是有法律保護的(比如說專利),那叫做侵權,賺到錢也是幫對方賺的。抄襲之後,要有改進的地方,就像前面提到Google改了Yahoo!的廣告排名方式,才可以說是抄襲式的創新,由於它有了改變,所以不能算是抄襲。 因此,在創新幅度上,漸進式的創新常常是抄襲式的創新,抄襲之後就一點一點地改。有道是,天下文章一大抄,但是,抄也有它的學問,要抄得漂亮,讓人家看得喜歡,才算是成功。 電影《微軟英雄》(Pirates of Silicon Valley, 1999)是部描述蘋果電腦與微軟、非官方授權的傳記式電影。電影改編自保羅.弗列柏格(Paul Freiberger)與麥克.史文(Michael Swaine)所撰寫的《矽谷之火》(Fire in the Valley: The Making of The Personal Computer)。 故事始於一九七○年,以一九八五年賈伯斯三十歲生日時,被執行長約翰.史考利(John Sculley)趕出蘋果電腦做為終結。電影敘述了一九七○年至一九八五年間家用電腦(個人電腦)的發展,造成蘋果電腦(Apple II及Apple Macintosh)與微軟(MITS Altair、MS-DOS、IBM PC及Windows)的合作、決裂與對壘。 雖然名為「微軟英雄」,但它講述的不單只是微軟的故事而已,其實是賈伯斯和比爾.蓋茲成功的故事,及他們之間的恩怨情仇。 在這部電影裡,有個場景是賈伯斯在NEC的電腦上發現了跟蘋果電腦非常相似的系統,而怒氣沖沖地質問蓋茲,指責他剽竊了麥金塔的設計。蓋茲則回答:「不,我不是抄你的,我們都是抄全錄(Xerox)的。你今天對我大吼大叫,是沒有道理的。我們都一樣住在一個有錢人家旁邊,覬覦他有一台大電視,當你進去想要偷那一台大電視時,才發現它已經被我先偷走了!」 所以,在影片中,賈伯斯也曾引用了畢卡索的名言:「好的藝術家複製,偉大的藝術家偷竊」(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的確,蘋果電腦最一炮而紅的產品,是擁有完美圖形介面的麥金塔電腦,但這個技術卻是從全錄學來的;微軟公司一開始還沒有開發出個人電腦的作業系統,比爾.蓋茲卻對電腦界的老大哥IBM虛張聲勢地說能提供他們適合的軟體,談好條件後才去複製收買別人的技術,這些都算是漸進式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