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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編號: | DCP4970 | |
| 商品名稱: | 別讓孩子因無知而觸法:家長老師必讀、孩子必修的33堂自我保護法律課 出版公司:凱信企業管理顧問出版商流文化總經銷 作者:連世昌 類型:親子童書-親子教養 PDF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 | | 語系版本: | PDF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 |
| 運行平台: | PDF電子書,沒有任何平台限制,終身使用 | |
| 更新日期: | 2026-05-01 | |
| 光碟片數: | 1片CD光碟 | |
| 銷售價格: | $100元 | |
| 熱門標籤: | 別讓孩子因無知而觸法
連世昌
親子童書
親子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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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孩子因無知而觸法:家長老師必讀、孩子必修的33堂自我保護法律課 出版公司:凱信企業管理顧問出版商流文化總經銷 作者:連世昌 類型:親子童書-親子教養 PDF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商品資料
作者:連世昌
出版社:凱信企業管理顧問出版 商流文化總經銷
出版年:2018
課程類型:親子童書>親子教養
檔案格式:PDF
ISBN:9789869628020
書籍簡介 嘻鬧的口頭禪-「白痴」、「死肥豬」、「神經病」……犯公然侮辱罪? 孩子網路隨意按讚或轉發貼文,可能觸法? 放任孩子玩手機、平板,父母會被罰鍰? 不能不知道的33個最易觸法的生活小事件, 【模擬實境小劇場 X 專業律師大解析】 清楚明白、淺顯易懂,是現代家庭必備自保法典。 知名藝人夫婦美國救子的事件,引起各界一片嘩然~~~ 18歲的孩子,在美國因一句玩笑話「我要到學校濫射」 被依涉嫌威脅掃射學校而遭逮捕,最重可能面臨五年刑期! 到底怎麼做,才能預防孩子誤闖法律禁區, 避免孩子付出慘痛代價,意外成為社會問題製造者,是父母的重要課題。 【本書重點】 ▍預防勝於治療!不知者無罪不能當作免死金牌 ------以發生頻率最高的生活事件舉例說明 ------保護無知的孩子和自己不觸法 ------全書分門別類,查找最方便 列舉最易被忽略,卻也最常發生、最易觸法的33個生活小事件,以對象做區分,並配合大量的真實案例做解釋、提醒,查找最快速,同時也是家長、老師、孩子不觸法的必讀法律寶典。 例如: 【孩子vs.同儕】 ※ 校園霸凌頻繁發生,孩子只圍觀不動手,也可能被當成共犯?! ※ 同學鬥嘴口出三字經、或是自以為幽默任意幫對方取不雅外號,可能誤觸公然侮辱罪?! ※ 熱心幫助同學卻意外造成對方傷亡,助人者有可能會被究責?! 【孩子vs.網路】 ※ 網路隨意散布「要炸毀○○○」的訊息,可能觸法?! ※ 做作業從網路上抓資料,可能誤觸著作權法?! 【孩子vs.父母】 ※ 父母管教打孩子或禁足關起來,如若過當,可能也有事?! ※ 孩子跟著單親媽媽生活,偶然得知生父意外離世遺留大筆債務,孩子會繼承債務嗎?! 【孩子vs.師長】 ※ 老師體罰過度,父母親可以提告? ※ 老師以影響上課秩序為由,沒收學生手機、電玩合理嗎?! ▍真實案例融入日常實境!生活裡處處有「法」可循 ------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呈現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孩子有狀況不用動輒花錢找律師,讓你生活安心又放心 生活日常怎麼會變成犯罪現場?所有案例以生活小劇場的方式呈現,不僅閱讀輕鬆易懂,更能用說故事的方式和孩子互動,避免因疏忽而誤觸法律,是現代家庭常態必備的自保法律寶典。 例如: 【新聞聊一聊】 ○小美媽媽○ 操場施工,學校沒有立牌警戒,或是把施工的地方圍起來,提醒小朋友這裡危險嗎? ●王太太● 聽說因為施工範圍不大,又離學生會使用到的地方很遠,所以沒有特別設立標誌,只有提醒老師在上課要注意小心。 ○小美媽媽○ 那就難怪了!學校對小明的受傷,也有責任吧? ●王太太● 一方面是學校沒有做好防範措施;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我們家小明真的太皮了,好像同學本來叫他不要過去撿球,他就偏要去撿才會出事的。等他好起來,我非得好好說他一頓不可。 ▍專業法律直白解析! ------專業律師以白話的說明來清楚解釋,讓艱深的法律知識也能一看就懂 利用大量的案例來說明法律知識,避免自己或孩子成為案件的事主;同時,當事件發生受到傷害時,也知道該如何尋求自保之道。 例如: 【連律師小學堂】 Q1.學生因整人遊戲、推擠或玩耍中發生意外,致使老師或同學受傷,學生會觸犯法律嗎? ▍學生此行為已觸法,如若未成年,家長須負起民事上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我們每一個人都應盡其所能防免侵犯別人權益的注意義務。否則,就會由法律介入調和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令加害者負起賠償責任,填補被害人損害,預防意外危害的發生。 根據《民法》之規定,未成年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時,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除非法定代理人(父母親)要舉反證證明其監督、管教並沒有疏懈,或已經加以相當之監督,但仍無法避免發生損害者,才不需負賠償責任。這一條法律規定的特殊性在於:法律上規定對於法定代理人(父母親)侵權行為責任,並且推定「監督過失」、及推定「監督過失與損害發生」之因果關係。在這種被法律「推定」監督過失的情形下,未成年人的父母親須要「舉證(反證)」說明自身有善盡適宜的監督管教,才能免責。 從而,如若是未滿20歲的未成年學生,因出於開玩笑或整人原因,意外造成老師或同學受傷的話,除了犯錯的學生要負責之外,學生家長也須負起民事上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連世昌 律師/法學博士 【學經歷】 中國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博士 私立東吳大學碩士在職專班財經法律組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藝術教育研究所 台北市勞動局、新北市勞工局勞資調解人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爭議處理機制諮詢委員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諮詢律師暨講師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暨法律扶助律師 曾任職台灣苗栗地方法院 曾任教於私立東吳大學、致理科技大學、淡江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兼任教師 曾任教育廣播電台「教養法律一點通」節目固定來賓 【專長】 民商事法、青少年法律、著作(商標)權法、網域爭議處理、契約(遺囑)撰擬及修訂、企業(工會)教育訓練、勞動法令、不動產稅法及經紀業管理法令 【著作】 《商事法》 《孩子,這樣做錯了嗎?》 《未竟的遺願—15堂課遺囑課》 《○負擔的照護—給父母最體貼的幫助》(合著) 《「失智」就是這麼一回事!失智症的評估、功能障礙與治療》(合著) 《勞工幹嘛受委屈—懂職場法律不吃虧》 《老闆幹嘛受委屈—懂職場法律不吃虧》
章節
作者序(第4頁)前言(第5頁)▌Part 1 同儕間的法律界限(第12頁)- 01、性別界限:拉(彈)肩帶的惡作劇(第14頁)
- 02、「阿魯巴」再會啦:霸凌?新生欺負儀式?(第22頁)
- 03、校園夢魘:學姐好可怕!打人只是因為脾氣比較大(第28頁)
- 04、助人為快樂之本:盡力而為?量力而為?(第36頁)
- 05、追跑碰跳:玩鬧中潛藏的危機(第42頁)
- 06、人際關係:互嗆,到底是衝突還是霸凌?(第48頁)
- 07、選邊效應:旁觀者,責無旁貸嗎?(第56頁)
- 08、小鬼難纏:不給錢,就麻煩(第62頁)
- 09、教室偷竊:內神通外鬼,防不勝防(第68頁)
- 10、無毒校園:毒品防治,要從學生做起(第74頁)
- 11、懵懂青春:蠢蠢還是純純的愛?(第84頁)
▌Part 2 師生間的法律界限(第90頁)- 01、親密尺度:保持距離,以測安全(第92頁)
- 02、權責之爭:是沒收?還是暫時保管?(第97頁)
- 03、獎懲失當:老師揪學生看 A 片,成績好看續集?(第104頁)
- 04、逾假不歸:老師,你會回來嗎?(第112頁)
- 05、教師特權:打學生屁股一下,女師被判緩刑 2 年?!(第118頁)
▌Part 3 校園內的法律界限(第122頁)- 01、專業責任:校規和教育部公告不同調,孰輕?孰重?(第124頁)
- 02、校園安全亮紅燈:讓學生安全蒙上陰影的入侵者!(第130頁)
- 03、學校設備:毀損校內公物,抗議有理?(第137頁)
- 04、公共安全:多份小心,就能避免意外發生(第142頁)
- 05、校園偷竊:縱算是傘,不告自取便是偷!?(第148頁)
- 06、私設刑堂:知錯能改,立據為證?(第154頁)
▌Part 4 親子間的法律界限(第160頁)- 01、法律之外:家裡沒熱水,老爸為愛鋌而走險(第162頁)
- 02、管教守則: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第168頁)
- 03、放手放縱:我這樣愛妳錯了嗎?(第173頁)
- 04、毒癮父母:孩子一輩子的烙印傷痛(第177頁)
- 05、遺愛遺害:是愛的遺產還是債務的傷害?(第185頁)
- 06、倫理悲劇:當近親變大野狼,誰來救救小紅帽?(第191頁)
▌Part 5 校園外的法律界限(第198頁)- 01、網路犯罪:網路無遠弗屆,不小心踩地雷(第200頁)
- 02、放假打工:賺錢有術、安全要顧(第209頁)
- 03、網路交易:買家要小心,賣家也要當心呀!(第218頁)
- 04、道德規範:讓不讓座是個人自由,也關乎私德(第225頁)
- 05、馬路如虎口:假車禍,真勒索(第2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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