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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考用、社會科學、建築
光碟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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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編號: | DCB5836 | |
| 商品名稱: | 一次看穿都更×合建契約陷阱:良心律師專業解碼老屋改建眉角(新版) 出版公司:時報文化 作者:蔡志揚 類型:社會科學-法律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 | | 語系版本: |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 |
| 運行平台: | EPUB電子書,沒有任何平台限制,終身使用 | |
| 更新日期: | 2025-09-01 | |
| 光碟片數: | 1片CD光碟 | |
| 銷售價格: | $100元 | |
| 熱門標籤: | 時報文化
蔡志揚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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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看穿都更×合建契約陷阱:良心律師專業解碼老屋改建眉角(新版) 出版公司:時報文化 作者:蔡志揚 類型:社會科學-法律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商品資料
作者:蔡志揚
出版社: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5-06-17
課程類型:社會科學>法律
ISBN/ISSN:9786264194983
內容簡介
|依據最新法令與實務爭點全面增訂|
精準拆解都更合建風險,讓你真正看懂條文、抓住權益! 20條契約關鍵×20個真實案例×20個觀念解說,全面強化地主自保意識與判斷能力。 特別新增「危老條例」、「海砂屋都更」與「防災型都更」攻略,坊間最強的都更實戰說明書!
破解都更與合建契約,專業視角下的關鍵解析
★都更合建不是一紙合約這麼簡單,從概念到條文,真正決定權益的是細節 本書根據最新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實務撰述,針對爭議熱點與常見陷阱進行補強與增修,讓地主在簽約前就看得懂契約、問得出重點、談得贏協商。
★從觀念釐清到契約拆解,結合一線實務案例,提供可立即參考的處理邏輯 了解如何計算樓層與坪數分配、如何判斷合理的建商報價、如何應對合建協商中的灰色地帶,協助你跳脫資訊落差、避免落入不對等談判。
★全書案例與條文條款逐一對照,直指「魔鬼藏在細節」的具體位置 每一則真實爭議案例皆對應一項關鍵契約條文,帶你看清那些簽名後可能爆發的爭議,並教你如何事前預防、事後補救。
★法律條文不是背給你聽,而是說給你懂 不是艱澀法條說教,而是法律人站在地主角度的整理與解說,協助你在都更合建的關鍵時刻,成為有選擇、有談判力的行動者。
了解契約條文,掌握城市變革的每一步,讓每個都更決策不再迷失方向!作者簡介: 蔡志揚
現職: 宏道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經歷: 內政部、桃園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委員 內政部聽證程序主持人 內政部都市更新諮詢小組委員 臺北市都市更新顧問、推動小組委員 臺北市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會委員 臺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聽證會諮詢委員 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董事 臺北市公寓大廈及違反建築法爭議處理委員會委員 新北市政府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會委員 新北市、桃園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委員 桃園市政府現有巷道評審小組委員 勞動部法規會委員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常務裁決委員 全國律師聯合會不動產委員會主任委員 全國律師聯合會都市計畫及建築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基隆律師公會理事長 法律扶助基金會基隆分會會長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吳錦宗 中華都市更新全國總會創會理事長 李永然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林育全 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理事長 林旺根 地政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 張金鶚 政治大學地政系退休教授 彭揚凱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祕書長 謝明珍 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協會創會理事長 良心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
章節試閱
【我家的土地和房子可以都市更新嗎?】
#更新地區與更新單元
都市更新條例中,對於在哪些地方可以實施都更其實是有限制的。首先,基地必須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再來就是要位於「更新地區」或「更新單元」內。而「更新地區」是指:依都更條例或都市計畫法規定程序,於都市計畫特定範圍內劃定或變更應進行都市更新之地區;「更新單元」是指:可單獨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範圍。換句話說,更新單元就是可以申請實施都市更新重建或整建維護的土地範圍。 要如何知道我們家的土地是否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呢?原則上有兩種簡單的查詢方式,一是查閱自家土地登記謄本,如果在標示部的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是「空白」沒有顯示資訊的,原則上有可能是都市計畫土地;或是上網至「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查 詢。但要注意,最終還是要以各縣市政府的主管機關(如臺北市都市發展局、新北市城鄉發展局)核發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為準。 至於我們家的土地是否位於「更新單元」範圍內?可以直接向各縣市政府的主管機關(如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新北市都市更新處)查詢自家土地是否坐落在政府劃定的「更新地區」內,且同時已被直接指定為更新單元;若無,就得由民間,就是自行申請劃定更新地區或更新單元。 「更新地區」是由各縣市政府就都市發展狀況、居民意願等情況所劃定,稱之為「公 劃」地區;而若自家的土地不在「公劃」地區範圍內,又想變成「更新地區」時,可以向 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提議申請劃定。而自家如果不在於更新地區中,只要該基地符合劃定 更新單元的「規模」與「指標」,也可以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進行都更。規模是要檢討 單元面積要超過一定的大小、臨路的狀況等;指標是要檢討單元內建築物的屋齡屋況、結 構安全等。所以當建商或開發商來談都更時,他們應該已經做過評估分析,預計開發的基 地是符合更新單元的申請資格。
【想都更可是沒有專業,可以請誰幫忙?】
#實施者
都市更新條例中:「實施者:指依本條例規定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政府機關(構)、專責法人或機構、都市更新會、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政府機關(構)如:臺北市政府(斯文里公辦都更案);專責法人或機構如: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都市更新會:所有權人自主更新依法組織成立之法人團體;都市更新事業機構: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若都更處理方式為整建維護則不受限)。 在民辦都更重建的情況下,實施者多以「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主,且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只是有限公司,則無法擔任都更重建的實施者。目前在實務上擔任重建實施者的有傳統建設公司、專營都更的建設公司、整合開發公司等,每家公司有各自的優缺點,必須依照需求或實施者的經歷,來挑選適合的實施者。 通常一個重建案的開始,可能是實施者自己公司內部先評估該區位的可行性之後,再邀請所有權人來開會說明並進行溝通整合,也可能是一些熱心的所有權人去找實施者進來協助。而一個都更重建案需要整合的所有權人數,少則十幾位,多則上百位,再加上涉及都更法令、建築法令、不動產估價、公部門審議協調,甚或是資金籌措、建築工程的管理、維修保固等,平民老百姓的我們,大多沒有這樣的專業,於是實施者便是來協助整合,並統籌所有的專業事務。而實施者的好壞,是決定一個案子成敗的關鍵,好的實施者除了必須能夠與所有權人有善意的溝通及回饋,也要具備足夠的專業處理及解決所有都更程序上的問題,如此一個都更重建案才能順利地執行完成。因此我們必須認知,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實施者不是慈善單位,他們必然會視案件的複雜程度,設定一個他們可以接受的風險與報酬標準。 如果左鄰右舍對於都更重建可以先凝聚共識,也認為自己有能力去處理相關事宜,不想要建商或開發商之類的公司來擔任實施者賺取報酬,或許可以嘗試自組都市更新會來擔任實施者,自己來做都更。不過自己組成更新會來運作並不容易,請務必做好功課與心理準備!
【參加都更一定要拆房重建嗎?】
#都市更新的處理方式
都市更新的「處理方式」分為三種: (1)重建:指拆除更新單元內原有建築物,重新建築,住戶安置,改進公共設施,並得變更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 (2)整建:指改建、修建更新單元內建築物或充實其設備,並改進公共設施。 (3)維護:指加強更新單元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改進公共設施,以保持其良好狀況。 當自家的房屋已破舊不堪且具有倒塌危險的疑慮時,可以選擇「重建」;若房屋只需經過外牆拉皮、補強修建、更新設施後就能繼續使用,可以選擇「整建」或「維護」。而且同一個更新單元中,允許同時以兩種以上處理方式辦理。 現況中,許多房子可能已是四、五十年以上的老房子,所以大部分的案子都是以「重建」的處理方式辦理都市更新。在商言商,老舊建物之所以會有實施者願意去整合開發,通常是因為老舊建物的土地具有剩餘且可以發揮的價值,例如具有高額容積的商業區土地;而已經蓋成大樓或容積用完的建築物,其土地或未來更新後的房價如果沒有超值的效益,被開發都更的機會相對降低。 無論是「重建」或「整建、維護」,前提都要有意願辦理或參與都市更新;如果不願意,請記得也要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法律不保障睡著的人啊!
【都更過程有幾道程序?】
#都市更新的流程
一般土地要開發建築,只要經過土地內的人同意即可;但如果想要擁有都市更新的權利,就是拿到進入都更大門的入場券,便必須經過都市更新流程的審核。 都市更新流程可以分成三個程序: (1)事業概要:發起都市更新事業,擬製都更單元的範圍、建築計畫的草稿,說明都更事業的發展及可行性。(此程序曾經大法官解釋凍結,一○八年修法後提高同意門檻及強化審議程序,現在有提事業概要送審的案件已大幅減少) (2)事業計畫:確認建築的配置及設計、獎勵容積、實施方式(重建、整建、維護)、財務計畫,保障各相關權利人的權益,並做為都更事業的執行依據。 (3)權利變換計畫:確認都更事業內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實施者或出資者等相關權利人間的權利價值分配。(如協議合建則無此程序)
目錄
各方盛讚 作者序
PART1 都更×合建‧20個基本觀念
1老屋可以靠都市更新重生嗎? 2我家的土地和房子可以都市更新嗎? 3想都更可是沒有專業,可以請誰幫忙? 4參加都更一定要拆房重建嗎? 5都更過程有幾道程序? 6即使有都更意願,也要簽一堆文件? 7實際使用有五十坪,為什麼建商說只有三十坪? 8自己的土地,可以想蓋幾間房子就蓋幾間嗎? 9獎勵容積有什麼好處? 10新房子的陽臺、走廊等地方可以改成室內嗎? 11面積有不同單位? 12新房子面積分不夠,蓋高一點就好? 13新房子一定要有公設嗎? 14將來產權登記的面積會比現在設計圖看到的大? 15以「權利變換」做分配,是以什麼變換什麼? 16不了解成本,怎麼知道建商是不是亂報價? 17以「合建」做分配? 18合建是什麼意思? 19選擇合建,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20常見的合建條件為何?
PART2 都更×合建‧20個契約案例
1瞎米?一樓分到的比樓上還少? 2一坪五十萬找補變成一百五十萬? 3選配規則沒約定,怎麼可以限制我選屋? 4無用的合約分配? 5找補金額不同,差點上當! 6獎勵變多,地主竟然沒有多分?! 7有條件的優惠? 8一加一不等於二?原條文不見了! 9合建?權變?傻傻分不清! 10全體地主各退一步,歡喜迎新屋 11簽約後地主搞破壞,法院判賠! 12合約沒約定地主配合用印,都更案卡住! 13遇到「龍腦」怎麼辦? 14基地範圍變大兩倍? 15誰來負擔營業稅? 16地主違約要罰,建商違約卻無法可管? 17建商灌公設,找補竟要上千萬! 18合約沒退場機制,成萬年合約! 19「負擔」、「墊付」兩字之差,房子被拆,建商不賠! 20一樓的分配,大有學問!
PART3 都更×合建‧20條契約條文解碼
都市更新合建契約體系 都市更新合建的優勢 1合建標的 2實施方式與建築規劃 3雙方分配比例 4分配價值及差額價金找補 5甲方選配房屋及汽車停車位之原則 6搬遷費補貼與租金補貼 7保證金支付與返還 8信託管理 9甲方應配合及履行事項 10甲方產權保證 11現有房屋騰空點交作業 12室內工程變更 13工程施作 14工程期限 15驗收交屋 16保固責任 17稅費負擔 18違約處理 19解除或終止契約 20其他約定
PART4 都更×合建‧地主不可不知的3個新篇章
1地主不可不知的「危老條例」 2地主不可不知的「海砂屋」都更 3地主不可不知的「臺北市防災型都更」
NOTE 附錄
PART2案例與PART3、附錄條文索引對照表 都市更新合作興建契約書範本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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