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試閱
1990 年代後期,羅友枝(Evelyn S. Rawski)對「漢化」觀點提出質疑,認為清朝成功統治的原因,在於與內陸亞洲非漢民族的文化聯繫,並表示新的研究趨勢顯示的是「滿洲中心」觀,同時提醒研究者必須重新思考八旗統治集團對帝國的重要性,以此為契機,開啟了以「新清史」為研究視角的風潮。「新清史」的「滿洲中心」觀,提醒研究者不能將清朝僅僅視為又一個中國王朝,必須更加關注其為滿洲人所建立、統治的政權。在此基礎上,針對清朝在統治的過程中引進的外來文化,進一步發展出「參漢酌金」的概念,亦即滿洲統治者始終居於主導地位,以「參漢酌金」為前提,對外來文化作選擇與以滿洲為中心的調適。因此,研究清朝的科舉制度,不能僅聚焦於源自於漢文化的部分,而忽視征服王朝統治中國呈現的特徵,及其與漢人政權間的差異。遼、金、元、清等征服王朝均採行科舉制度,同時保留本族的用人辦法,與漢族政權著重科舉的公開、公正原則大相逕庭。除此之外,科舉幾乎成為漢人上升的唯一途經,也讓「讀書→中舉→任官=成功」的儒家社會形態模式,滲透到各個階層,然此崇尚科舉的價值觀是否能套用於八旗群體,值得進一步商榷。故本文欲透過旗人參與科舉制度的規定與演變,了解此沿襲明制的考試任官制度,在與滿洲文化的碰撞下,滿洲群體的適應與變化,並進一步了解科舉制度對旗人的意義。
以量化進行歷史研究時,必須注意分類與取樣。分類是將數據劃分為不同的項目分別計算,以便互相比較,英國歷史學家 William O. Aydelotte 指出,若按照習慣分類,以「貴族」、「菁英」等模糊概念劃分,處於邊緣的個案就需要許多主觀上的解釋,以至於分類價值消失,所以應該採取客觀、正確的分類,比如不用「商人」,而用「以某種形式從事某些職業的人」。何炳棣在《明清社會史論》中,將進士祖上三代,依照科名、任官等級分為四類,其分類不僅區分功名、官職的有無,更細分為生員以下與高於生員、任官三品以上與不及三品者;又以不包含捐納所取得的功名、官職等嚴格的標準劃分所謂的「寒微」──平民家庭出身者,以避免過於誇大向上流動的比例。由於何氏精準細密的定義,本文擬採用其分類,亦因何氏取樣的史料與本文相同,更方便互相比較,以凸顯旗人與漢人進士家族背景的異同。除了關注進士的家族背景與政經地位外,擬統計其祖上三代任官者各種出身的比例,分類則以實際入仕途徑,如科舉(進士、舉人、生員等)、部院衙門文職(筆帖式、中書)以及官職(八旗職官等武職),以進一步分析文、武職家族對子弟科場表現的影響。至於取樣的原則,是無偏私與標準一致。在量化史學中,取樣與史料性質密切相關,經過時間的淘汰,存留下來的史料雖然不完整,但可視為是自然形成的隨機取樣。研究對象為八旗進士、舉人,故採用記錄每科鄉、會試取中人名、籍貫的「科舉錄」為主要量化的資料,且不加取捨,而以能取得之現存科舉錄,當做是隨機取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