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目錄光碟
115學年國小國中高中影音
115上學期國小.國中.高中
114下學期國小.國中.高中
114上學期國小.國中.高中
113下學期國小.國中.高中
113上學期國小.國中.高中
TKB數位學堂影音教學
110年金榜函授影音教學
110年讀享國考小學堂
109年超級函授影音教學
109年高點.高上影音教學
2026年知名線上課程教學
2026年4月10號軟體新片
國小.國中.高中教學
國小命題.考卷類.教學
國中命題.考卷類.教學
高中命題.考卷類.教學
翰林雲端學院影音教學
三貝德升學王影音教學
三貝德小學王影音教學
康軒學習網影音教學
萬試通學習王影音教學
名師學院影音教學
AI學霸網影音教學
OneStudy+影音教學
行動補習網影音教學
一點通、五南、林晟
國小補習班影音教學
國中補習班影音教學
高中補習班影音教學
四技統測.警專.護理師
線上課程綜合教學
YOTTA線上課程綜合教學
HAHOW線上課程綜合教學
OMIA線上課程綜合教學
PPA線上課程綜合教學
UD線上課程綜合教學
天下線上課程綜合教學
知識衛星線上課程教學
9比1線上課程綜合教學
知名線上課程綜合教學
edu磨課師課程綜合教學
臺灣全民學習平台
2026年知名有聲書教學
兒童、青少年聽書_有聲書
朗讀、名人說書_有聲書
相聲、課堂講座_有聲書
中醫.命理.股票.講說
電子書綜合教學
漫畫合輯相關電子書
人文社會相關電子書
休閒生活相關電子書
宗教心靈相關電子書
財經商管相關電子書
語言學習、電腦資訊
親子童書、漫畫繪本
文學小說相關電子書
醫藥養生、藝術設計
考試證照、科學科普
少兒親子相關電子書
心理勵志相關電子書
世界文學、生活風格
政府考用、社會科學、建築
科學、哲學宗教、旅遊
教育、商業相關電子書
傳記、華文文學電子書
語言、電腦、歷史地理
醫學保健、藝術、類型文學
電子書、多媒體綜合教學
公職國考.研究所(單科)
所有科目題庫班相關考試
所有科目總複習相關考試
公職國考共同科目
行政.司法相關考試
律師司法官.司法相關
財經.會計.統計.管理
電子.電機.資訊相關考試
土木.結構.機械相關考試
測量.水利.環工.工業考試
社會.文化.地政.不動產
物理.化學.後醫.插大
護理.營養.衛生.醫類
教育.觀光.心理.語言
警察,消防,法類相關考試
鐵路.郵政.運輸.農業考試
未分類相關考試
公職國考就業(套裝)
公務人員高普考相關考試
關務.移民.外交.民航
國安局.調查局.司法.警察
公務人員鐵路特考
技師執照類相關考試
教職.轉學考.後醫.研究所
國營事業相關考試
專業繪圖軟體
工程繪圖.計算.分析軟體
繪圖、圖像、靜態影像
電子.電機.電信應用軟體
3D動畫、模型、模具軟體
Autodesk系列程式軟體
ADOBE奧多比工具軟體
Corel、PTC、訊連、圖庫
程式軟體光碟
程式合輯、軟體合輯
影片、多媒體相關軟體
音樂、聲音相關軟體工具
字型、微軟系列軟體
系統優化.清理.修復工具
掃描.PDF.辦公文書工具
程式開發.數據.資料庫
FTP傳輸.下載.遠端工具
報表.會計.統計.數學軟體
硬碟.備份救援.還原工具
知識、遊戲、音樂
外語檢定、外語綜合教學
專業幼兒綜合教學
迪士尼幼教系列
巧連智幼教系列
中醫.命理.股票.講說
PC電腦遊戲系列
MP3音樂及音樂光碟
演唱會.MTV.卡拉OK
網站首頁 站內搜索 購物結帳 手動下單 問題反應 訂單查詢 訂購說明
您現在的位置:網站首頁 電子書綜合教學 心理勵志相關電子書 光碟詳情
商品編號: DCA8235
商品名稱: 轉身的幸福 出版公司:寶瓶文化事業 作者:律師娘(林靜如) 類型:心理勵志-兩性關係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語系版本: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運行平台: EPUB電子書,沒有任何平台限制,終身使用
更新日期: 2025-09-01
光碟片數: 1片CD光碟
銷售價格: $100元
熱門標籤: 兩性關係  林靜如  律師娘  寶瓶文化事業  轉身的幸福 

轉身的幸福 出版公司:寶瓶文化事業 作者:律師娘(林靜如) 類型:心理勵志-兩性關係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圖片說明:

轉身的幸福 出版公司:寶瓶文化事業 作者:律師娘(林靜如) 類型:心理勵志-兩性關係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內容說明:


商品資料
作者:律師娘(林靜如)
出版社:寶瓶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6-07-26
課程類型:心理勵志>兩性關係
ISBN/ISSN:9789864060603

內容簡介
◎繼暢銷書《說好的幸福呢?》之後,「律師娘的愛情辯護」最新力作!
在法律與情感的抉擇路口,她強悍又柔軟地給予犀利剖析,
告訴我們:繼續相信,幸福就永遠不會結束。
◎150,000臉書忠實粉絲傾力相挺:
20歲,愛就是愛,很簡單。
30歲,做自己喜歡的事,不要為別人而活。
40歲以後,你得先看見你自己,你才能看見世界……


司法只能給一紙判決書,
但幸福無關贏或輸,而在你是否相信。
◎律師娘v.s 29種自信姿態+29則法律悄悄話!
◎作家女王感動推薦!

先看見你自己,
你就能看見,世界不是只有他而已。

愛可能失落,卻是生命最珍貴的禮物。
遇過太多女性因為對法律懵懂,而被珍視的愛打趴在地,「律師娘」林靜如好不捨,她想讓大家知道,永遠要相信自己一定有別的選擇,並且,認真地去面對。
因此,她讓筆下這29段人生親自開口,訴說她們的迷茫與抉擇。

.她未成年懷孕,男友卻始亂終棄……她該怎麼做,才能讓自己再度得到幸福?
.青春正盛的她選擇「量販」自己的愛情,卻被包養的男人劈腿,可以告他詐欺嗎?
.男人毫不留情地對她拳打腳踢,她仍猶豫再三:「我應該提告嗎?但這樣一來他就有前科了……」
.結婚20年了,丈夫突然訴請兩人的「婚姻無效」!難道這20年全是她一廂情願?

失戀、婆媳、外遇、家暴、監護權、爭產……我們從眼前的愛恨糾結裡讀到似曾相識,卻也深刻懂得了,每一滴淚水都是學習,每一回心痛都是重生的力量。
在法律與情感的交會路口,律師娘強悍又柔軟地給予犀利剖析,告訴我們,繼續相信,幸福就永遠不會結束。
用力地痛過哭過,才知道擦乾眼淚後,自己有多美麗。

作者簡介:

林靜如(律師娘)
輔大法律系畢業,現從事法務工作,為可道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之妻,因而人稱「律師娘」。
在事務所裡,她是「大律師」老公的貼身特助,開庭以外的事她統統都要做,練就了十八般武藝。
但她不想只是這樣而已。
和大律師一起,聆聽著當事人的人生,感受著當事人的悲苦,陪伴當事人走過谷底,她決定,寫出她的感動,用文字說出比訴訟更撼動人心的影響力。
她要讓聽到她說故事的人知道,自己的喜怒哀愁,有人會懂。
於是,她開始經營「律師娘講悄悄話」臉書,分享形形色色的情感與人性,以及實用的法律知識,感性、知性兼具,贏得廣大迴響。獲《財訊》雙週刊專題採訪、中視新聞採訪報導,受邀成為《親子天下》嚴選部落客、Mamibuy駐站作家、媽媽經專欄作家、《皇冠》雜誌專欄作家,並曾為《蘋果日報》「律師娘講悄悄話」專欄作家。
著有女性法律療癒短篇故事《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轉身的幸福──律師娘×愛情辯護》,及長篇小說《離婚事務所》。
她鼓起勇氣,跨出了第一步,相信你也可以。

◎【律師娘講悄悄話】粉絲專頁:www.facebook.com/lawyerwife
◎臉書社團:【律師娘的幸福召喚】、【律師娘─改變吧!女人要有競爭力!】、【律師娘:你不能不知道的婚姻真相】
◎婚姻、親子、家庭的法律資訊分享:line帳號@xat.0000188331.82g



章節試閱
夢的真相
轉念,就能在地獄找到天堂的入口。

你們難道不覺得法律對女性也太沒有保障了嗎?
做錯事的是他,法律要懲罰的居然是我?這是哪門子的道理啊?!


我十九歲就認識他了。在他之前,我從來沒有跟其他的男人交往過,我和異性之間所有的「第一次」,都記錄在他的身上。我這麼說,你們應該懂我的意思吧?我把我最美好的一切都獻給了他,也不計較他在我之前的所有風花雪月,難道這樣他還不能滿足嗎?
記得四年前他追求我的時候,每天早晚都要跟我問安;只要我隨便說個想吃的東西,他一個小時後就送到我面前,不管當下有什麼重要的事在忙;甚至我半夜睡不著打電話給他,他即使在睡夢中被吵醒,依舊耐著性子陪我聊天……
難道這些都只是他請君入甕的誘餌而已嗎?等到我成為他的囊中物,他就覺得我索然無味了,因為一個被豢養的女人,已經滿足不了他狩獵的天性。
我天真地以為,吊了他兩年的胃口,他就會把我當成珍寶一樣的愛惜,這是我那個二十六歲就嫁得風風光光的表姊教我的:男人對太快到手的,都不會珍惜,只要別太快把自己給出去,男人就會任由你使喚。於是,我死守底線地讓他等了兩年,才謹慎地把自己交到他手上,但最後還不是換來他這樣的對待。
所以,我不認為我對他做的一切有什麼錯,即使是在道德上,更遑論法律上那些扭曲社會價值的見解。


「法律的確沒有辦法懲罰負心,因為男女之間的感情,不是法律能夠介入的。」
既然如此,那律師,我靠自己的力量來懲罰他,為什麼法律卻要介入呢?我對他的控訴句句屬實,本來就是他無情在先,怎能怪我不義在後?
從我把身體交給他的那一刻,他就該明白他應該負起的責任,更何況他還在我身體裡留下了一個紀念品,這是永遠都無法抹滅的事實。人總不能只要享樂,不要負責任吧!
「你所謂的責任是什麼呢?」
律師,那還用說嗎?當然是承諾了就不能始亂終棄啊!法律不是因為這樣的價值觀,才會有所謂的「遺棄罪」嗎?
先不論他帶走我的童貞,光是知道我肚子裡那個紀念品的存在,他就應該時時刻刻都守在我身邊。那不是他的血脈嗎?對親生骨肉不聞不問,總是法律該介入的吧!
律師,我說的應該沒錯吧?
「依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遺棄罪的成立,必須要被害者是無自救力之人。
「目前胎兒在你的肚子裡,你的狀態也不算是陷於無自救能力,光是知道你懷孕卻不聞不問,這樣的行為,是不會構成遺棄罪的。」
這種見解我問過好多律師了,答案都一樣。我不懂,我們的法律居然容許一個父親不負擔扶養孩子的責任,這不是很奇怪嗎?
而且像他這樣讓我懷孕了,卻似乎完全沒有跟我結婚的打算,我應該可以請求他對我精神上傷害的損害賠償,侵害……算是我的貞操權吧!我從來沒有跟別的男人發生過關係耶!女人這麼珍貴的第一次,就這樣葬送在這種男人手上,對於我受的傷害,法律上應該有一些補償,或至少也應該對他有一些懲罰,不是嗎?
「依民法第一○八四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第一一一四條也規定了直系親屬是第一順位的扶養義務人。所以不管怎麼樣,他對孩子都有扶養的義務,你可以向他請求共同負擔子女成年之前的扶養費。目前實務上扶養費的裁定標準,通常會參考主計處每人每月生活消費支出來計算,再依雙方的收入比例分擔。譬如,以台北市一○三年度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平均為二萬七千零四元,假設你們兩個收入差不多,就是一個人要負擔一半大約是一萬三千五百零二元。」
這麼少?那我的貞操權呢?
「至於貞操權,過去有一些案例是被已婚男人欺騙未婚而發生關係,加害人被判定侵害被害人自主是否發生關係的權利。你們之間沒有這樣的問題,純粹是男女交往後的變心跟劈腿,你在決定是否跟他發生關係時,是能自主的,所以並沒有侵害貞操權的問題。」


我不能接受這種說法!你們知道當初我興沖沖地告訴他我懷孕的時候,他是怎麼說的嗎?

「我懷孕了。」
「你確定嗎?」
「非常確定。」
「怎麼這麼不小心……(到底是誰不小心?)那你打算怎麼辦?(這句話應該是我問的吧!)」
「當然要生下來,我不可能去傷害無辜的小生命。」
「如果你自己決定要生,你就要自己養,不要找我。」

我才知道,原來我的故事,跟別人沒有什麼不一樣。
那一天我去找他談判時,他勸不動我拿掉小孩,決定中場休息先去上洗手間再來奮戰。我獨自在他房裡,不自覺拿起他的手機檢查,企圖想得到其他不同的答案。
我也不知道自己想看到什麼。或許是覺得,認識了他四年,自以為很了解他,其實只是我一廂情願想看到的這一面而已;而我一直不肯正視的「那一面」,正逐漸轉身逼近眼前。
就是在那時候,我看到了他手機裡跟那個女孩的訊息紀錄。那些他對她說的話應該是專屬於我的,偏偏手機的那一頭,很殘酷是另一個女孩的名字。我查了一下她的檔案,十九歲,就是我遇到他的那個年紀,看樣子他的喜好四年來沒有變過。

「睡了嗎?」
「還沒。」
「在幹嘛?」
「剛洗完澡呢!」
「拍給我看。」
「不要。你亂說話,不怕你女朋友生氣?」
「她生氣最好,趕快分一分。」
「你捨得嗎?」
「甩都甩不掉,我喜歡的是你。光想著你洗澡的樣子就興奮了。」

真、噁、心。
一個薄情寡義,知道自己女友有孕在身仍向別的女生調情的男人,還有一個明知是別人的男友卻來者不拒的女人,像這樣的組合,最適合得到身敗名裂的結局。
這不是這個社會應該存在的規則嗎?
我決定,好好地教他們「愛的真諦」。
我拍下了他和那個女孩調情的訊息截圖作為籌碼,對他發出最後通牒。

「跟她劃清界線,回到我身邊把我們之間的事情處理好,不然我就把你們對話的截圖放到網路上,讓大家公斷。」

他居然沒有回應,甚至連手機都不接了。
隨著猶豫該不該留下肚裡的孩子,我的心情愈來愈緊繃,有一晚在唏哩嘩啦的孕吐之後,我忍無可忍了──我為什麼要承受這些?
我把那天拍下的截圖,上傳到某個爆料不公的社團中,標題是:「背著懷孕女友偷吃的男人,配上專搭別人男友的女人,連稱呼狗男女都抬舉了他們」,他們的名字、照片當然要留著。
我還轉貼到他的塗鴉牆,這麼扣人心弦的情節,怎能不讓他的眾親友知道呢?


「依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另外,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也有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你的行為有可能構成恐嚇罪、妨害秘密罪以及加重毀謗罪喔!」
沒錯,我的確被起訴了,所以我才來找你啊,律師!像這樣的社會不公,不是就要靠你們律師來主持正義嗎?
「你沒有前科,又是一時氣憤,只要認罪和解,頂多易科罰金,也有可能判緩刑……」
不行!錯的又不是我。

「妹子,你想清楚,你的人生還要浪費在這種人身上嗎?」
律師娘,難道你也不站在我這邊嗎?
「生命有限,不該浪費在消耗你能量的人身上。你的每寸光陰,寸寸都是黃金,你卻正大把大把交到他的手上,你還沒發現嗎?」
可是,我吞不下這口氣啊!
「轉念,就能在地獄找到天堂的入口。」

【法律悄悄話】手機或網路截圖分享,有什麼法律陷阱?
學校裡教我們課業、品行、操守,但我們從小到大,很少有人教我們如何談戀愛,當然更沒有人教我們如何走出失戀,所謂的恐怖情人,就此誕生。
常見到新聞媒體裡報導的,不甘分手的前情人廣發分手前的親密照,或是在網路上討拍,公然挑釁介入的第三者。將他人的對話截圖散布,有可能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之一的「妨害秘密罪」,散布他人的私密照有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散布猥褻物品罪」,在網路上評論他人的言論也有可能構成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的「誹謗罪」,而且不以非事實為限,雖為事實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還是有可能成罪。

推薦序
【推薦序】我是律師娘的老公◎吳存富(可道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那天遇到個很久不見的當事人,出乎意料地,她變得比半年前漂亮多了,是她叫住了我,否則,我幾乎要認不出她來。
我問她過得如何?她回答:「很好啊!」
這答案很令人欣喜,因為多數經歷離婚過程的當事人都要好一陣子才走得出來,而且離婚後都會滄桑衰老許多。
「我有正在交往的對象。」原來如此,想當然耳,戀愛中的女人最美麗。說起當初,她前夫外遇還吵著要離婚,她失魂落魄的樣子,跟現在比起來,反而蒼老憔悴許多。
我對她的印象是,當了多年全職主婦,沒有存款,沒有一技之長,家庭因為被第三者介入而破碎了,她卻堅持刑事妨害家庭罪、民事侵害配偶權她都不告,只想盡速離婚拿回自己的人生。
「我不是放了他們,是放了我自己。」
她得重新開始找工作,沒有支援系統,畢竟嫁人了,娘家經濟也沒好到哪裡去。孩子留在他家的決定很痛,但起碼要什麼有什麼,不用跟著她吃苦。
「我想脫離這個惡夢,愈快愈好。」
當時,她是這麼說的,不管我們希望她多爭取一些好條件。
「後來呢?他有沒有遵守探視權的約定?」希望那男人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錯誤,還留點情分。
「沒有。」
「沒有?!」不會太超過嗎?她都放他一馬了!
「沒兩個星期,他就求我回去幫忙顧小孩。」哈!
「你有回去嗎?」
「當然沒有!我週末都帶小孩出去玩,他們愛死我了,還嫌老爸囉唆。」
「看樣子你比離婚前快樂多了!」
「是啊!尤其是看我最近神采飛揚的,畢竟在一起那麼多年,他也猜出幾分,開始找我麻煩,整天用小孩當藉口想綁住我。」
「你真的是看起來春風得意啊!我該拿你當範例勸勸那些還在苦海中浮沉的女人。」
「可以啊,幫我告訴她們,女人就是要用愛灌溉的,男人不愛你,你就要先愛你自己,才有本錢追求你想要、你在乎的東西。」

我記得一位韓國女作家孔枝泳曾經說過:「結了婚的女人特色就是,臉上會出現『這世上還會有什麼好事情』的神情。」
很有趣的形容。
我看到這句話之後,常常盯著我老婆的臉上到底有沒有寫著這幾個字。

這一年來,她從我老婆,變成大家的律師娘。我一個堂堂大律師在外面闖蕩,被認出來時,往往對方都說:「我知道你,你是律師娘的老公。」
她居然有這個本事,把律師娘這個角色,變成主角,我這個有牌照的,居然像是冠了妻姓似的。
我想,起碼這一年來她人生的變化,應該不會讓她覺得「這世上還會有什麼好事情」,說不定還是「這世上什麼事情都會發生」。
我猶記得她在這一年精采豐富的作家人生之前,對自己沒有自信,什麼事情都要問過我的意見才做決定。現在呢?則是常常動不動挑戰我的想法,並且用實際的行動來證明我是錯的。
坦白說,我還真像換了一個老婆似的,從一個怯怯懦懦的小貓咪,變成──我當然不能說是母老虎。溫柔,一直是她沒有改變的特質,我想這是她受讀者歡迎最大的原因。
她愈來愈懂得照顧自己,表達自己的想法,實現自己的企圖心,對我的要求也多了起來。
說話口氣要溫柔、要幫忙做點家事、要尊重她的想法、要給她自己的時間與空間,她愈來愈懂得自己要什麼,也學著怎麼用我能接受的方式表達,這次行不通,下次就換個方式。
其實,不可否認的,我們彼此都在學,學著怎麼讓人生的變化,妥切又美滿地存在我們的婚姻當中。就像她這本書想表達的:人生每個階段,都有你該學習的功課,用同樣的心態想要打遍人生的每一道課題,恐怕是窒礙難行的。
雖然,現在我不能像以前情緒一來愛說什麼就說什麼;雖然,忙了一天以後,我得乖乖捲起袖子幫忙洗碗,但換來一個自信漂亮的老婆,當然很值得。
那麼,以下這句話是我可愛的老婆強迫我做下的結論:
其實男人,把老婆當小三養,你就不用拿一個家庭的破碎,也能換到一個體貼美麗的女人。

作者序
認真面對自己的選擇
有一次我洗碗的時候,我跟在一旁滑手機的先生說:
「你知道嗎?我現在做家事跟以前是全職主婦做家事時的心情很不一樣。」
先生打趣地問:「怎麼說?現在做起來很不甘願嗎?」

附註一下,以我和他之間的默契,應該了解彼此的意思是,以前家裡的收入來源都是靠他,現在我自己也小有獨立的經濟能力。

「剛好相反,我以前做家事做得很不甘願,現在倒是把這些事情當娛樂休閒活動。」
「怎麼說?」先生的語氣裡明顯聽得出詫異。
「以前在當全職主婦的時候,或是白天當你這個大律師的助理,晚上回家還是要燒飯、洗衣、打掃的時期,總會覺得,你認為我做的事情都是理所當然的,即使你自己閒下來了,你也不太會幫忙做家事。或許,你覺得你出去外面衝鋒陷陣很辛苦,你的工時很有價值,不應該做這些瑣事;也或許,你覺得自己是家裡負責賺錢的一方,所以我就應該把賺錢以外的事情都做好,讓你無後顧之憂。
「可是,用那種心情在做事,其實很不快樂。可能是我對自己沒自信吧!總會覺得,你好像是認為我是因為什麼都不會,所以才留在家裡做家庭主婦的角色,既然這樣,我就該心甘情願地管好賺錢以外的事情。因此做起家事來,都像是我能力不好,所以就該任勞任怨,對自己做的事情也感覺好像沒什麼價值,覺得很沒有成就感,當然每樣工作對我來說,都是苦差事。
「現在呢?當我做家事的時候,你知道我忙碌,會動手幫忙,會開口說這個留著你會晚點再做,體諒我白天的工作量,會幫我想怎麼樣減低我的工作量,反而我做起事來,像是在幫你的忙,心情自然好得多;我也知道,做不好你不會抱怨,你知道我有其他擅長的事。原來,女生有自信一點,真的很不一樣。」
先生聽完以後笑了笑,沉默了一會兒,告訴我:
「你想太多了,我自己的心態其實沒有太大的差別,但是我的確很高興你現在變得比較有自信,整個人也發亮了起來。也很肯定你去尋找自己擅長的事情,並且去實踐它。在我看來,你現在的成就比我還高了。」

真的,出書、上節目、演講、寫專欄,我這一年多的人生就這樣轉換了一條超級不同的跑道。我很盡力在跑著,也很珍惜,因為我知道,我曾經對於自己的表現不受肯定有多沮喪。
也因為這個心路歷程,每次我看到來找我們的當事人如果是全職媽媽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就會特別感同身受。

「他們說,我在家裡也沒做什麼事,是在累什麼?」
「他們說,我不用工作,連個小孩也照顧不好,居然讓小孩生病。」
「他們說,有本事我就出去賺錢,小孩不用自己帶。」
這些話,大概有不少全職媽媽耳熟能詳。

「我不想再待在那個家中了,可是如果我自己出去生活,我怕會因為經濟能力不好,失去小孩的監護權。」
「他說,如果我堅持要小孩,就自己負擔小孩的費用,他一毛都不會出。」
「他說,我不如外面的女人體貼溫柔。我整天被三個小孩纏住,哪來那些女人的閒情逸致!」
這些故事,我們聽了千百次。

很多女人告訴我,她們在婚姻當中過得不快樂。
我反問我自己,我,在婚姻裡,快樂嗎?

「好好想想你可以做的事情,到老的時候,你才知道怎麼定義你自己。」

這是我先生曾經在我們一次「為什麼他都不幫忙做家事」的爭吵中,他送給我的一句話。
對我來說衝擊很大。第一次聽到這句話的時候,其實很難過,因為當時,我是以律師身旁無所不能的助手「定義」自己,我認為我是無可取代的。
但現在對我來說,我很開心曾經有段鬱鬱不得歡的過去,因為有那些日子,讓我感激每一個得來不易的機會不願意放過;相對而言,也開拓了我的人生另一條大道。

回過頭來說,曾經當全職媽媽的三年很可貴,因為那是我把我所有的時間,付出給所愛的人的一種心情,就像戀愛的時候,你把所有的積蓄拿去買一個禮物送給對方,不管怎麼樣,都是非常非常美好的一段時光,也讓我體會一個女人為所愛的人全心付出的感受。
所以,我很想告訴認為自己是為愛付出,對方卻無法理解的女人(說不定也有男人喔!):走過,就會留下足跡。當下,永遠是最重要的,感受你自己的付出,會比得到別人肯定重要。
但是,當你覺得彼此的互動已經無法滿足你,一定要把握機會,尋找改變,永遠要相信自己一定有別的選擇。

我認真面對了自己的選擇,你呢?

二十歲、三十歲、四十歲……人生每個階段,你最重要的東西都不同,你不用做到最好,但一定要對得起自己的選擇。
因為這些想法,讓我的第三本書誕生了。
人生的漫漫長路,有很多轉折點,一旦路到了盡頭,不轉彎,你就只能碰壁了。在死胡同裡打轉難免,但你一定要記得:

該轉身的時候轉身,幸福就在不遠處等著你。

相關商品:
  • 如何擁抱一隻刺蝟:戀愛與婚姻中的人格識別、接納與付出 出版公司:寶瓶文化事業 作者:段鑫星、李文文、趙亞平 類型:心理勵志-兩性關係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 男人這東西 出版公司:寶瓶文化事業 作者:周若鵬 類型:心理勵志-兩性關係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 為什麼關係融洽,另一半仍出軌?:走過伴侶出軌,從放不下、不放下,到過得自在安好 出版公司:寶瓶文化事業 作者:洪培芸 類型:心理勵志-兩性關係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 老公這種生物,身體或靈魂總有一個在馬桶上 出版公司:寶瓶文化事業 作者:格十三 類型:心理勵志-兩性關係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 了不起的中年婦女 出版公司:寶瓶文化事業 作者:格十三 類型:心理勵志-兩性關係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 親密關係Ⅱ 實作篇:活出情緒成年,從破碎到完整的情感必修課 出版公司:寶瓶文化事業 作者:克里斯多福.孟 類型:心理勵志-兩性關係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 癡迷:心理學大師寫給在愛情中快要殉道的你 出版公司:寶瓶文化事業 作者:蘇珊.佛沃、克雷格.巴克 類型:心理勵志-兩性關係 EPUB電子書 繁體中文版


  • 站內搜索


    請輸入軟體名稱或編號
    購物車
    熱門關鍵字
    兩性關係 時報文化
    說話術 許常德
    大拓文化 悅知文化
    丹陽文化 一流
    二流 台灣東販
    桐生稔 啟動文化
    一開口 艾莉
    艾莉絲 谷函真
    放下之書 放下愛
    林靜如 律師娘
    旅行之書 修訂版
    夏嵐 袁震揮
    楊嘉玲 諮商心理師
    鬆綁之書 靈慾晦愛
    Magazine Publishing